清華幼稚園
本園通過教育部審核為 - 教育部合作園所,
合於規定之幼兒可享有教育部補助之各項措施!
98學年度第一學期「扶持五歲幼兒教育計畫」補助申請表已於9月5日發回由家長填寫並請繳回.
請家長務必協助配合:
1.本次辦理會先發一張「扶幼計畫申請表」給監護人填寫資料並蓋章。(請準時繳回給各 班 老師)
2.申請表作業完成後,有勾選申請扶幼計畫的幼生,會另再發一張「確認書」給監護人蓋章,並於時間內交回給各 班 老師。
3.未勾選申請扶幼計畫的幼生,會直接轉申請幼兒教育卷。 4.辦理教育卷及扶幼計畫-請攜帶「監護人」印章和3個月內戶籍謄本。為確保您的權益,請依各通知單規定日期內繳交辦理。( 所有資料都需同一位監護人蓋章喔!) 感謝您的配合!!
教育處公佈:
標題:新竹市公、私立幼稚園(托兒所)幼童『中低收入幼童身份認定』9月1日起於各區公所開始申辦
新竹市公、私立幼稚園(托兒所)幼童『中低收入幼童身份認
定』9月1日 起於各區公所開始申辦
為提供經濟弱勢幼兒均等之教育機會,減輕家長經濟負擔,新竹市中低收入家庭幼童身份認定將於9月起於各區公所開始申辦,凡家中有幼兒於92年9月2日至94年9月1日 出生且符合中低收入資格者(經鑑輔會安置之特殊幼兒可向下延伸至95年9月1日前出生者),請於98年9月1日至98年10月1日 ,至戶籍所在地之區公所申請「中低收入家庭幼童身份認定」,經區公所初審,市府教育處複審,符合資格者由市府核發證明文件(核定公文),家長接獲證明文件後請向幼童就讀幼托園所申請以下2種照顧措施(擇一):
(一)大班幼童(係指92年9月2日 至93年9月1日 出生者)--
扶持5歲幼兒教育計畫補助。
(二)中班幼童(係指93年9月2日 至94年9月1日 出生者)--
中低收入家庭幼童托教補助。
(三)經鑑輔會安置之特殊幼童(係指93年9月2日 至95年9月1日 出生者)--
中低收入家庭幼童托教補助。
◎申請人(幼童監護人)請檢附以下資料向區公所民政課提出申請:
(一) 申請表(請向區公所索取)
(二) 全戶戶籍謄本(含未共同生活之一親等之直系血親其戶籍謄本)
(三) 全戶96年度綜合所得清單及不動產證明
(含未共同生活之一親等之直系血親財稅證明)
(四) 全戶人口近三個月郵局存簿影本(封面及內頁最後一頁)
請點選下列連結開啟~
中低收入幼童托教補助,由家長於戶籍地申請中低收入家庭幼童證明文件,各區公所初審後將資料報府複查,市府再發文給本園,申請人再向幼稚園提出補助申請.
如有需申請低收入戶托育津貼補助之家長可於期限內逕至戶籍所在地公所洽辦。為避免您的權益受影響,請於期限內提出申請,並領取相關資料,如對此補助申請事宜有疑問之家長,可以洽詢行政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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